2026-06-23 13:42 經濟日報/ 記者 洪安怡/台北即時報導
104人資學院23日舉辦「7/1上路在即!職場霸凌防治新法前哨論壇」。記者洪安怡/截圖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23日表示,勞動部期待修法帶來台灣勞動環境的三大變革,包括企業將心理健康及霸凌防治納入日常管理、加強主管教育訓練與人本管理觀念,以及提升勞工對於工作尊嚴與心理健康權益的認知。透過制度建立友善職場文化,「預防重於補救」。


104人資學院23日舉辦「7/1上路在即!職場霸凌防治新法前哨論壇」,邀請李健鴻、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長鍾文雄及台大工商管理學系主任陸洛等人,共同探討企業因應方向。


李健鴻表示,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歷經一年多修法過程,參考日本、南韓及澳洲相關制度,並廣泛蒐集勞資團體意見,希望在勞工基本權益與雇主管理權之間取得平衡,新法最重要的目標,是讓企業建立起預防職場霸凌的機制,並透過法律要求雇主承擔責任,為勞工建立保護防線。確保每位勞工都能在身心健康、尊嚴勞動及工作安全的環境下工作。


針對外界擔憂新法可能造成申訴案件暴增或增加企業負擔,李健鴻表示,勞動部希望透過制度設計,讓潛在衝突能夠及早被發現與處理,避免問題惡化。他強調,並非勞工只要主觀感受不佳就能提出申訴,而是必須符合不合理霸凌對待的情形;一旦進入申訴程序,也會透過公平機制進行調查與處理。


李健鴻表示,職場霸凌防治的重點就在於「防治」二字,希望透過前端預防,而非等到事件發生後才補救。未來更希望將職業安全衛生的保護範圍,從傳統的物理性、化學性危害,擴大至社會心理風險管理,將職場心理健康納入保障範圍。勞動部後續也將提供中小企業必要資源與協助,降低制度推動門檻,協助企業逐步建立防治機制。


鍾文雄表示,這次《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最大的改變,在於職場霸凌定義明確化,並將保護範圍大幅擴大,不僅涵蓋一般受僱勞工,也納入派遣人員、外送平台工作者及遠距工作者等各類工作型態;霸凌認定也不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條件,只要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透過言語羞辱、社交排擠、權力濫用、名譽侵害等方式,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受損,即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鍾文雄指出,對企業人資部門而言,新法上路後最重要的課題是落實「立即有效處置」。企業未來必須建立更完整的申訴制度,並區分職場霸凌、性騷擾、就業歧視及職場暴力等不同案件類型,避免申訴機制出現漏洞。無論是正式申訴、傳聞爆料,或主管、同事間疑似霸凌情形,只要企業知悉,就有責任主動關懷、訪談與查證,並視情況調整座位、工作內容、管理關係或工作場所,避免雙方持續接觸造成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