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 15:17 攝影中心/ 記者 黃義書/台北即時報導
勞動部職安署長林毓堂下午在勞動部舉行「因應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法上路配套措施」記者會,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 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記者黃義書/攝影
 
勞動部職安署長林毓堂、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104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才永續長鍾文雄與瑋燁法律事務所律師翁瑋,下午在勞動部舉行「因應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法上路配套措施」記者會,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新訂子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雇主應採行之防治措施,以及最高負責人涉有職場霸凌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為新制運作的重要依據,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提供事業單位明確遵循標準。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均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針對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的情形,勞動部同步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透過外部公權力介入,避免內部調查可能產生之利益衝突或程序失衡,提升案件處理之客觀性、公正性及社會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