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 17:25(06-23 17:34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不少上班族關心主管下班後透過Line交辦工作,甚至頻繁傳訊要求回覆,是否可能構成職場霸凌?勞動部今天(23日)表示,單純下班傳訊息不必然構成職場霸凌,仍須依個案檢視是否符合執行職務、業務必要性與合理性等要件。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在記者會答覆媒體提問時指出,職場霸凌的認定主要有五項要件,包括是否在執行職務、是否發生於事業單位人員間、是否欠缺業務上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持續性,以及是否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

她表示,若下班後主管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且要求員工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原則上仍屬於執行職務範圍;但是否構成職場霸凌,還必須進一步檢視工作指派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刻意針對特定員工。

彭鳳美說,實務上最容易產生爭議的是「業務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判斷。她強調,合理的工作指導、績效要求或工作分派,並不會因員工感受不佳就被認定為職場霸凌;主管依法行使管理權限,只要具備正當目的與合理性,並不在職場霸凌範圍內。

與會的瑋燁法律事務所律師翁瑋則指出,是否涉及霸凌判斷重點之一在於是否具有「即時回覆的必要性」。例如主管僅留言通知工作事項,要求員工隔天上班再處理,通常較無爭議;但若是不斷以電話、訊息催促,甚至要求員工立即處理並回覆不具急迫性的工作事項,則可能增加爭議風險。

104資訊科技人才永續長鍾文雄則指出,104發布的企業職場霸凌指引中也納入類似案例提醒企業注意,即使部分行為未必立即構成職場霸凌,但仍可能成為高風險管理行為,建議企業應透過人資部門及內部教育訓練,整理常見爭議案例並提醒主管避免類似行為,降低未來申訴風險。

勞動部也強調,新制上路後將逐步累積實務案例、主管機關認定及法院判決,未來有助於企業及勞工更清楚掌握職場霸凌的認定標準。(編輯:宋皖媛)